第二十四章:生死与共-《乱世相思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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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凶手!我是!带走我吧!和她无关!”似乎有一个纯白的人影如坚实的风,撑开双臂挡住他的身子。

    她抬眼,看到那人的后背,他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西装。她记得当年家里天井大院下,种着一棵很有年头的杏花树,春来花簇簇,像雪一样堆在枝头,也是这样的一尘不染。等杏花泛了黄,一枚枚青杏就迫不及待的拱出来,她还记得,曾经有一个俊俏的男孩子,爬到树杈上,给她摘过满满一口袋能酸倒牙的杏子。

    巡捕们忖看着王探长的脸色,城墙一样颇留距离的堵着沈钰痕,不为所动。

    王探长面露难色,目光投向沈大少的途中。沈钰痕麻利的抢过就近一位巡警的长枪,砰!砰!砰!猝不及防朝上空开了三枪,头顶上繁复缠扭的琉璃灯枝在一颗颗风疾电掣的子弹硝火中哗啦啦碎落了一地,大厅中抱头鼠窜的人们惊叫连连。

    沈钰痕一杆长枪指向王探长,两眸深聚,一字一顿沉问道:“我是凶手,你抓不抓?”

    平嫣惊愕无措的望着他微微怒抖的双肩,目光上移,便能看到那一弧紧抿的唇线。

    王探长何曾受过这种黄毛小子的鲁莽相待,心中些许不悦,又生怕面前那一顶锃亮的枪眼走火,又有些许惊吓。只能暂且权宜,两厢中衡,命人将沈钰痕与平嫣一并押去了石头城监狱,听候审讯。

    乌云化成了细雨,从黛青色的天际斜斜密密的垂下来,像一缕缕在寒霜里浸泡久了的柳丝,劈头盖脸的打满了全身。平嫣与沈钰痕并排走着,安静的沿着青砖路,身前身后乌泱泱一群警卫。平嫣很少见到这样正经的沈钰痕,他一步一步,迎着风雨,迈出的步子稳重又踏实,像是一下下频率整齐划一的鼓点,抚慰在她的心上,她的心跳也情不自禁的附和着,趋向平静。

    而另一个男子站在灯火阑珊的大厅内,望着渐行渐远的两人,神色黯沉。几撂风钻进去,撩起他的风衣一角,也搅动着他的回忆。

    自昨晚到今晨,他一直暗派李庸跟着那帮绑匪,求证他们的目的。一个时辰前李庸匆匆赶来,颇有所获,密报了他们的行动。与之前他所猜所想一般无二,他不得已而为之,一个时辰前就借机去了趟法租界,遵从军事学校的老同窗王探长的建议,选了一个掩人耳目的替罪羊,而这个替罪羊无疑就是占据天时地利人和的平嫣。

    尽管他明白沈钰痕自作主张只是为了所谓的婚姻自由,但为了今时不同往日的沈家,他绝不允许沈钰痕一意孤行,将林家这块嘴边肥肉拱手于人。

    石头监狱里,一间间阴暗潮湿的逼仄空间里,犯人的嘶叫哀嚎时隐时烈,也有鬼魅一般绵长低转的哭泣飘着荡着,似乎这里一寸寸的空气都染上了浓稠血气,腥臭腐朽,泛着令人遍体生寒的血光。

    斑驳剥落的石壁上只有一方小小的四方窗口,苍穹顶上一弯弦月隐匿在如雾如雨的云层里,漏到监狱里一片巴掌大的皎白冷光。平嫣一动不动的靠着墙壁,月光打得她一脸惨白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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